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详细>>
电话: 0571-87392937 87392260 87395098
传真: 0571-87392255
邮箱: jlxb@jinglin.zj.cn
 
新闻内容

姚世榜:用法律之剑斩断高考舞弊之链

发布时间:2014-06-21 20:18:17 浏览次数:1538
    6月17日,央视曝光高考“枪手”替考利益链: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充当高考“枪手”,到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替考组织者称5万元考上重点本科。对此事件,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月19日,记者从河南教育厅获悉,截至18日晚,杞县、通许县已经调查控制了23人,其中5名学生家长,1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豫BQW665车主兼司机,1名主考、12名监考和4名起中介作用的教师共17名教师。目前23人中已有9人供述承认涉案。
  高考替考可以说是每年都会出现的一个老话题,但今年央视的曝光向公众清晰地展示了猖獗的替考组织者,不仅让民众看到了原本严密的高考壁垒被金钱和权力打开了一道裂缝,而且也让民众看到国家对高考替考的打击决心。高考替考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性,让无数寒门学子心寒,更加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有人认为应当废除高考制度,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高考的存在对中国学子也是一种束缚和折磨;也有人认为,替考毕竟是少数,中国缺乏选拔人才的制度,目前高考也不失为选拔人才的一种方式,但国人不应对高考太过于重视。其实,只要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替考组织者和参与者,将整个替考作弊之链彻底斩断,还广大考生一个洁净公平的考场。
    对于被替考者和枪手而言,惩罚应适度。他们虽然不会受到刑事追究,但仍然需要承担其他责任。根据《教育部的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禁止被替考者参加高考三年。如果枪手是在校大学生的话,可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开除学籍的决定。笔者认为这样惩罚对于被替考者与枪手来说已经足够,毕竟作为枪手的大学生一般也是家境贫寒学子,一时被高额替考费所迷惑,开除学籍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惩罚;而被替考者一般也是家长的因素居多,被替考者也是学生,何来经济实力支付枪手费,即使有,相信作为未成年或刚成年的高中生,也不会如此大胆,背后必有人推波助澜。
    对于监考老师,应当严惩。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第三百九十七条的滥用职权罪,根据不同的情况,都可以追究这些违规的监考老师。作为监考老师,光天化日之下,在本应用中指通过指纹验证的过程,却让使用食指验证的枪手照样通过,足以说明其胆大妄为之盛。不重罚不足以惩戒之,不重罚不足以警世人。笔者认为,监考老师这一环节也是组织替考者能将枪手送进考场的重要环节,如果监考老师严格执行考场纪录,组织替考者又何以有漏洞可钻?
    对于组织替考的的组织者,更应严惩不贷。但在根据目前法律,如果他们不参与行贿的话,还很难找到合适的罪名来处罚,曾有公安机关以《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来立案查处组织者,但检察院却以替考行为不具有公开性为由认为不构成该罪,不予批准逮捕。笔者认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组织者的刑责,这无疑扩大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适用范围,属于扩大解释,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李老师”、“张老师”这样的组织替考行为侵害了考生平等权,破坏了高考正常秩序,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建议尽快在刑法中规定“组织替考罪”,协助组织者即替考者亦可认定为共犯,将相关人员一网打尽,建立杜绝高考代考的刑法屏障。
分所信息:  
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商务中心4层
电话:025-86707788
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767号西部大厦7楼
电话:021-32206717
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嘉盛中心42层
电话:15801572653
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9号研发园C区16幢4楼
电话:0574-87636529
靖霖(义乌)律师事务所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40号
电话:0579-85335539
靖霖(温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鹿城区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4101室
电话:0577-88926662
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4号楼15层
电话:0851-84837890
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15层
电话:0531-55569507
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刑辩动态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盟网站:为你辩护网   联盟律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合作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靖霖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088927号-1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
欢迎您,您是本网站第 10045142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