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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参加浙江省“控辩大课堂”第三期活动

发布时间:2017-07-12 21:48:26 浏览次数:1171

    为促进检律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业务交流,提升控辩双方执业素养,2017年6月30日下午,由省人民检察院、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浙江省“控辩大课堂”第三期活动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同时,省内各县市人民检察院分会场以视频方式进行同步直播。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生林,省律协副会长唐国华,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我所杨昆、何忠翊、何秀珍、伍炫蓉、郭歌、倪雨苗、陈浩、汪远静等律师分赴省人民检察院、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了此次活动。 

   

   省检主会场

 市县分会场

    本期活动由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翁跃强主持,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鲍键主讲《四类人员出庭的法庭询问与交叉询问——一种比较法意义的思考》。
    鲍处长首先提出,交叉询问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与现实意义,对于促进审判公开、司法中立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能够改善卷宗主义模式、法庭辩论对抗性弱等中国式庭审的弊病。同时指出,尽管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当前四类人员出庭率不断提高,但仍面临着诸多中国特色的法律困境与现实困境,并对这些困境一一进行了解读。
    随后,结合具体庭审实例,鲍处长从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不同国家询问方式的对比角度出发,对主询问与交叉询问的一般规则与原理、普通证人出庭的询问与交叉询问(可信度质证原则)、专家证人出庭的询问与交叉询问(科学性质证原则)进行了深入分析。鲍处长指出,主询问是用于建构事实,而交叉询问是用于解构事实,因此决定了两者不同的使用规则与庭审功能,并进一步提出了交叉询问的一般性技巧、证人出庭常见的质证问题以及处理专家出庭的相关建议。


    授课结束,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翁跃强提出,鲍处长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们呈现了一堂实践与理论指导意义皆强的庭审技能课堂教学,对于检察官与律师提高询问水平与出庭技巧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并对鲍处长精彩的授课表示感谢。
    通过聆听此次授课,我所律师均认为,鲍处长不仅传授了具体的法庭询问技巧,更进一步解释了其中深层次的法学原理,犹如醍醐灌顶,使人茅塞顿开,并表示热切期待下一期控辩大课堂活动的开展。(贾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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