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详细>>
电话: 0571-87392937 87392260 87395098
传真: 0571-87392255
邮箱: jlxb@jinglin.zj.cn
 
新闻内容

靖霖刑辩学院第1期公开课——徐宗新主讲《刑事辩护标准化服务文本的使用》文字摘录(下)

发布时间:2017-11-11 16:42:16 浏览次数:4808

靖霖刑辩学院第一期公开课

刑事辩护标准化服务文本的使用

文字摘录(下)

时  间:2017年11月11日19-21点

地  点:靖霖刑辩学院群(3个)、宁波刑事实务讲堂交流群

主持人:路锦辉

主讲人:徐宗新

主持人——路锦辉

  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

 

 

主讲人——徐宗新

主任

党支部书记

靖霖刑辩学院院长

 

续上期......

 

 

3

第三部分:刑事辩护标准化进程表

第三部分是刑事标准化服务进程表,是解决反馈难的问题。

 

一、如何理解刑事辩护标准化进程表

当事人一般都注重案件结果,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刑事案件不可能个个都有当事人期望的好结果,所以我们要正确地理解,律师法律服务成功的标志是什么,我觉得成功的标志不是说你个个都打成无罪案件,这样也违反自然规律。而是说即便案件结果不符合预期,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也是满意的。既我们通过一系列工作,体现出相应的专业性,促使案件的最终处理,是建立在已经最大程度的,将有利于当事人的因素全部考虑进去的基础之上。

要想做到这样,除了专业化的服务外,最为关键之处在于及时向当事人进行反馈。要将日常的工作,通过第三部分的进程表,以一种可视化,常态化的方式向当事人展现。这样,当事人随时都可以充分了解案件的进展,充分了解到我们律师开展了哪些辩护工作,让当事人明白我们在整个辩护过程中,没有一丝的懈怠,没有一丝的遗漏,即使结果不符合预期,也不会留有遗憾。

 

二、刑事辩护标准化进程表的具体作用

这个进程表有五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是确认提示的作用。每次工作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我们的服务内容,当事人就可以全面具体地掌握我们的工作进展,心中有数。同时,在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时,对我们律师也是一种工作提醒,因为我们需要考虑下一次签字是什么时间,下一步又该做哪些工作等。

第二,是避免不必要的误解。某些案件中,当事人因为记忆问题,会与律师发生争议,认为某些工作律师没有去做,如果有进程表的存在,就可以避免此类误会,因为所有工作都有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三,是存档备案的作用。律师同一时间只办理一起案件的情形较少,在律师同时办理多起案件的情形下,进程表可以起到备案的作用,不仅有助于律师个人掌握具体个案的进度,也可用于律所对律师办案质量的考察。

第四,起到一种互动的作用。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过程,实质上也是同当事人互动的过程,通过互动,有利于向当事人展示工作的进展和成果,我们对当事人的诉求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了解和反馈。双方在互动中建立起信任,更有利于辩护工作的开展。

第五,是认可的作用。通过大量工作记录的记载,并由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会和律师一起全面经历辩护工作,感同身受的认同感会增强,案件结果不理想,当事人也会认可我们的工作。

 

互动问答

 

主持人:好的。听了我们徐主任的讲课,大家应该对刑事辩护标准化服务文本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并对如何具体应用也有了初步掌握,下面就是我们的互动环节,刚才听课过程中我们秘书处也已经陆续收到不少朋友发来的问题,证明大家还有一些疑惑和不解,现在我们挑选其中问的比较多的,大家都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由徐主任依次解答。

 

主持人:第一个问题,刑事标准化文本,对收费高的案件可能适用,但是收费低的案件,如果也按照这样操作,肯定是亏的,对于这个情况徐主任怎么看?

 

主讲人:收费高低不能以你现有的收费标准来谈,第一部分收费价目表和第二部分基本服务内容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最终是根据法律服务方案来确定合适的律师费用。通过该服务文本,大家可以丰富法律服务方案,完善收费标准。归根结底是法律服务方案的丰富性、有效性,决定着案件收费的高低。刑事律师执业中存在很多问题,其他问题可能暂时得不到解决,但法律服务方案和自己的技能水平,是可以由自己通过努力提升并得到市场的认可的,我们想通过法律服务文本来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繁荣,这个目的大家再考虑一下。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刑事辩护标准化服务文本是为了让刑事辩护更标准化专业化,既然称之为标准化,如果大家都这样做了,如何体现律师个人的风格,或者说怎么把两者结合起来?律师要不要体现个人的风格?

 

主讲人: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律师就是要体现自己风格,很多行业都有国家层面的标准,例如电视机有电视机的标准,但是并非所有的电视机都一样。我们第二部分叫做基本服务,是指我们认为要保证某个案件的辩护质量,必须要按照这些基本服务内容来做,才会保障最基本的效果。如果说在这个基础上,律师个人采取更加丰富的法律服务方案,可能服务的效果会更好。刑事案件辩护工作离不开每一个律师本身对刑事辩护技能的掌握和理解,是带有人身属性的,例如会见,水平高的专业的和刚入门的业务相对生疏的,会见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每个人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这两者不矛盾。

 

主持人:第三个问题,很多家属只看结果,哪怕知道你做了很多工作,但是他们仍然觉得没有意义,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去做更妥当一些?另外有的当事人提出风险收费,该如何处理?

 

主讲人: 前面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我们在第一次接待当事人时,首先要明确讲清楚,律师是不承诺结果的,但是我们有专业化的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方案,有一种规范的流程,操作下去必然是案件应该有的最好结果,第二方面是在辩护过程中,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我们做的工作。

 

关于风险收费,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另外,当事人也分各种各样,我们要选择跟自己投缘的,合得来的,说得上话的当事人,而不是说每个案子我们都要去接受委托。

 

主持人:第四个问题,律师行业有句俗语叫当事人当时是人,徐主任,对这句话如何看?以徐主任和靖霖所的实践来看用了这个服务文本能否有效解决这种现象?

 

主讲人:根据我的经验,当事人普遍都是通情达理的,有一些极其个别的当事人,会特别难以沟通。我是这样想的,首先,当事人的诉求,没有不合理,因为他不懂法律,他只追求结果,要理解他,他毕竟不是法律人。第二,接待和交流时,要对他们各种各样的要求,结合法律和实践做出理性分析,把当事人法律咨询做到位。他了解了法律,理解了我们实践中的操作,会更加理性地来看待案件。通过服务文本让当事人了解律师的服务工作,理性对待案件,会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意见。

 

另外,这句俗语其实反映的是我们有些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不畅或者说互动不够,错不在当事人而在我们律师,因为我们是专业的,懂法律的,当事人不理解,最后对我们律师服务有意见,我们律师应该把板子打在自己身上,这肯定是我们的服务没有做好。作为律师,你在选择当事人时,在签合同时,你就有失误,为什么这样的当事人你愿意接受他的委托?所以这句俗语我是很不同意的,我们要努力从技能入手,从把当事人法律咨询辅导到位入手,把辩护过程充分展示给当事人,加强与当事人的互动,让他充分认可我们律师的辩护工作。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第五个问题,刑事案件的办案周期都比较长,跟家属不可能经常性沟通,而且案件很可能长时间没有进展,但是很多家属会经常性打电话来问案件情况怎么样,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主讲人:和家属要有常态化的沟通,一般来讲,我们和公检法也要有常态化的沟通,即使案件开庭以后,等待判决的漫长过程中,我们一般还是要求半个月,和法官通一次电话,了解一下案件的进展。关于半个月的限定,是这样考虑的,因为法律上规定的期间一般要么一个月要么一个半月,所以半个月为期了解一次,沟通一次,是非常有必要的。至于沟通了解什么,例如开完庭以后,我们可以询问邮寄的辩护意见收到没有,顺便再强调一下我们的辩护观点。第二,可以问一下案件是不是已经合议,审限是否延长,是否有新的证据等,每半个月都要沟通了解一次。

 

另外,沟通时要把握好节奏感,新鲜感和成就感。节奏感就是指一般半个月要电话联系一次。新鲜感是指我们每一次沟通,不能简单地问案件怎么样了,有什么进展之类太笼统的问题,最好是有一些具体的意见,不断强化法官对辩护意见的认识和印象。例如发现新的案例提交给法官等。成就感,指和办案机关的沟通中,要站在法官、检察官、警官本职工作的角度,让他们觉得我们的辩护意见是应该采纳的,而不是我们律师要求他们采纳,我们要站在他们严格依法办案,公正断案的角度提出可采性的意见。

 

最后,每次沟通完都要主动和委托人反馈,比委托人主动打电话询问我们效果要好得多。此外,有的时候没有进展,也是一种进展,至少让当事人知道,我们律师是不断地关注案件,没有抛到脑后忘了或者不管了,这一点真的是非常重要,特别是周期很长的案件,我们律师主动给当事人一个电话告知,当事人感觉会特别的好。我们文本上面也明确了,要和当事人建立起常态化的沟通。

 

根据原来设定的时间,九点钟也到了,我也就暂时先讲到这里,谢谢大家耐心地倾听,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可以在群上留言,我们可以继续进行探讨,因为刑辩的技能研究也是无止境的,特别是标准化服务文本,也只是我们总结的非常基础的服务,并不是非常高深,针对解决的是最基本的“三难”问题。其他如接待、发问、质证、法庭辩论等刑辩技能,应该是更精深的刑事辩护服务技能,欢迎大家在我们靖霖刑辩学院群上,进行积极的交流和探讨,不断得互相促进,提升各自的刑辩技能,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朋友们,我们互动环节时间也到了,经过上面这些问题的回答,相信大家对刑事辩护标准化服务文本的使用会更有针对性,还有很多问题受时间限制,不能在这里一一回答,欢迎朋友们线下交流,我们这一期的靖霖刑辩学院公开课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期待下次再会。

 

分所信息:  
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商务中心4层
电话:025-86707788
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767号西部大厦7楼
电话:021-32206717
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嘉盛中心42层
电话:15801572653
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9号研发园C区16幢4楼
电话:0574-87636529
靖霖(义乌)律师事务所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40号
电话:0579-85335539
靖霖(温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鹿城区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4101室
电话:0577-88926662
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4号楼15层
电话:0851-84837890
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15层
电话:0531-55569507
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刑辩动态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盟网站:为你辩护网   联盟律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合作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靖霖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088927号-1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
欢迎您,您是本网站第 10084668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