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详细>>
电话: 0571-87392937 87392260 87395098
传真: 0571-87392255
邮箱: jlxb@jinglin.zj.cn
 
新闻内容

田文昌:走出律师制度的认识误区

发布时间:2011-01-27 09:28:29 浏览次数:1564
 
财新网  2011-01-13 13:36:25  王和岩 
 
 
  

  被称为“中国刑辩第一人”的田文昌,从1985年从事兼职律师开始,至今已执业超过25个年头。

  25年来他辩护过许多著名的案件,曾被誉为正义的化身,但也曾被蔑称“中国四大腐败帮凶律师之一”,

  对于这些看法,田文昌并不十分在乎,他认为关键是要对律师制度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而事实上,尽管目前中国的律师制度发展很快,但对律师职责的了解和认识,至今还存在很大的误区。

  田文昌认为,在过去老一代人的心中,律师就是施洋,是工人领袖,是革命先烈,为穷人说话,舍生忘死。老百姓对律师和法律服务没有客观认识,很多人直到今天在认识上还有误区。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对律师要么天使化,要么妖魔化,是对律师定位的曲解。”

  上世纪90年代初,田文昌相继代理了受害人控告天津大邱庄禹作敏案、81名乘客向西北航空公司索赔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一时间,在众人的心目中,他就是正义的化身,是包青天。于是,发生了很多令他印象深刻的尴尬事。

  一次,一位40多岁知识分子模样的中年男人到京都律师事务所,找田文昌咨询民事案件。田文昌给他做了详细的分析,对方也很满意,准备签委托协议了,谈到律师费,“一听说我要收律师费,他很惊讶地说:‘你也要收费?’很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算我看错了人。’起身走了。”

  还有一个30多岁的上访妇女,找到了田文昌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家,见到田文昌,翻来覆去就只有一句话:田教授救救我,人家说公检法都归你管。“这样的例子很多,它很能说明当时社会上对律师制度的认识存在很多误区。”

  令田文昌忧虑的是,不独社会上对律师制度有不少偏见,包括律师自身也存在认识不清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重视。

  2003年央视“面对面”栏目专访田文昌,主持人王志问他:律师的职责是什么?田文昌说: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王志又问:如果律师的职责和社会道德冲突,还是如此吗?田文昌答:还是如此。这个回答当时引起了很多人包括同行的非议,指责他扭曲了律师维护正义的形象。但后来修订后的《律师法》,明确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排在了律师职责的第一。

  田文昌认为,这就是进步。它表明这些年来他和一些同行的呼吁还是在发生影响。

  田文昌表示,律师制度本身是舶来品,对它的认识肯定需要有个过程。他还说过一句同样引起了很多争议的话: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

  “很多律师不同意,说怎么不代表正义?你不代表我代表。我说,律师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怎么能说代表正义呢?当然律师可以追求正义,但代表正义与追求正义是两回事。律师是用自己特有的方式追求正义,就是通过对法律程序的整体参与去维护和体现正义,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职责定位问题。”田文昌说。

  中国律师制度的四个阶段

  出身学者的田文昌,将中国的律师制度发展分为四个阶段。作为舶来品的律师制度在中国历史渊源仅为百年。古代中国只有讼师,没有律师。有些人认为讼师和律师的渊源差不多,在田文昌看来,两者完全不同。最直接的体现是,律师在法庭上有发言权,而讼师从来没有,只是代写文书。

  在中国,首先提出现代法治概念是清末著名的法学家沈家本,他第一个引进德国、日本的法律制度,也包括律师制度,但很快清政府就垮台了。这是第一阶段。

  辛亥革命后,1911年至1949年。当时民国政府主要引进的是德国、日本的律师制度,有一定的发展。但因为当时的中国内忧外患,律师制度没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一时期也曾经出现过几个有名的大律师,如施洋、史良等,但数量很少,也很难发挥作用。随着1949年政权更迭,第二阶段宣告结束。

  第三阶段始于1953年,新政权借鉴前苏联制度,开始建立中国的法律制度。当时北京的张思之律师首先受命组建法律顾问处。随后几年,全国律师数量增至数百个。但是1957年反右,几百个律师全部被打成右派。律师制度整个被摧毁。当时的理由非常简单,给坏人辩护的人也不是好人。受此影响,从1957年到1979年,22年,中国没有律师。

  1979年,中国历史上开始第四次重建律师制度,发展至今30余年。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出现律师制度的只有100年,而这100年中,律师制度真正得以发展的只有最近这30余年,跟国外的律师制度发展历史相比差距很大。这是对中国律师制度发展起到重要影响的历史性原因。

  田文昌其人

  1985年,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田文昌开始做兼职律师。

  回忆起最初做律师的日子,田文昌的脑海中有很多印象深刻的有趣故事。他说,那时,社会上老百姓对律师这个概念非常陌生。节假日,他们常常带着政法大学的学生上街搞普法宣传。在西单、东单、北太平庄等地的大街上,打着横幅,摆着桌子,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一开始根本没人理睬,后来开始有人在远处观望、交头接耳,再后来凑上前观看,没人敢问,再后来有人在跟前围着看着,乘人不注意,逮着一个,拽着胳膊和衣服,拉到小胡同去偷偷摸摸地问。

  “在当时人们的眼里,如果有人问法律问题肯定不是好事。人们对法律和律师的概念都还处于一种蒙昧的状态。”田文昌说。

  做了20多年律师,代理过无数案子,田文昌已经忘却了代理的第一个案件,但他至今清晰地记得“第一个救人命的案子”。

  1985年,“严打”正酣。田文昌接了一个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吕东明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闲着没事就用家里的丰田轿车拉黑客,结果碰到一个从新疆劳改回来的盗窃集团。这伙人包他的车帮朋友搬家,吕东明不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在半信半疑中每天帮他们搬彩电、冰箱之类的物品。

  双方谈好条件,包车期间他们负责修理。正好一次他的车轮胎给人扎了,这几个人就把别人轮胎偷来换上,他没有反对,等于默认接受了盗窃的东西。几天后案发,警察顺着轮胎印找到他家,他带着公安将那伙人抓获。

  那伙人痛恨吕东明出卖了他们,遂一口咬定他是同伙。一审法院把吕东明作为主犯,八个被告五个死刑,他排在第四位。吕东明的母亲是北京邮电大学教师,二审找到田文昌的时候,嗓子都说不出话来了。

  田文昌接了案子后,经调查发现,吕东明根本就没有盗窃动机。当时,吕东明的姥爷在美国,他家很有钱,姥爷给他买了五台电脑,一辆丰田轿车。

  调查中,田文昌获知吕东明有个小账本,记载着每天的公里数和这伙人欠他的钱,每隔十天半月结一次账。“我觉得这个账本很重要,它说明吕东明跟他们是雇主和雇佣的关系。”

  田文昌通过预审员找到账本,二审期间,用它作为证据提交,救了吕东明的命。虽然二审改为死缓任然过重,但当时保住性命已经很不容易。

  据田文昌介绍,吕东明是个电脑天才,后来在监狱里发明了两项排除计算机病毒的技术专利,媒体都报道过。“当时不少外国公司对他感兴趣,我想,他现在应该早就出来了”。

  理性对抗

  作为执业多年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将这些年来控辩双方的关系概括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律师和公诉人几乎是配合关系,形式上对抗,但没有实质性对抗,当时律师是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辩护的空间较小。

  第二阶段,是90年代后,律师体制改变,律师事务所从国有变成了私有,律师走向民间化,向私权利方向发展。结果是走极端,矫枉过正。控辩双方变成了冲突性对抗,法庭内外,激烈对抗,甚至互相仇视。这是一种非理性的冲突性对抗阶段。

  第三阶段,随着对控辩双方职责定位的正确引导,对诉讼程序认识的加深,现在可以说是开始走向正常??理性对抗。但是田文昌认为,目前还没有完全实现理性对抗。

  田文昌认为,从上述三个阶段控辩双方关系演变可以看出,不同阶段对律师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在逐步发展的。

  在田文昌看来,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可以有效避免法外因素对法律的干预。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社会秩序的混乱,只有靠法律制约。否则,最大的受害者将是国家政权。而律师正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

  附:田文昌简历:

  1947年生,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5年开始做兼职律师,1986年任法律系副主任,1995年创建京都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合伙人。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

  现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发表学术论文、专著等数百万字。

分所信息:  
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7号越洋商务中心4层
电话:025-86707788
靖霖(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767号西部大厦7楼
电话:021-32206717
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地址: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嘉盛中心42层
电话:15801572653
靖霖(宁波)律师事务所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99弄39号研发园C区16幢4楼
电话:0574-87636529
靖霖(义乌)律师事务所
地址:义乌市香山路340号
电话:0579-85335539
靖霖(温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鹿城区大南路温州世贸中心4101室
电话:0577-88926662
靖霖(贵阳)律师事务所
地址: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14号楼15层
电话:0851-84837890
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4号楼15层
电话:0531-55569507
网站首页 | 律所介绍 | 靖霖要闻 | 刑辩团队| 刑辩动态 | 热点刑评 | 技能分享 | 经典案例 | 刑辩拾萃 | 联系我们
联盟网站:为你辩护网   联盟律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合作高校: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版权所有:靖霖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09088927号-1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
欢迎您,您是本网站第 10098174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