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临沂女准大学生徐玉玉因接到一个电话被骗走学费9900元后,郁结于心,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永远失去了走进大学校园的机会。此后,该案得以侦破,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现已全部到案。至此,我们在表达对徐玉玉遭遇的惋惜和对骗子的深恶痛绝之余,还应从该案中得到什么启示呢?
一、个人信息泄露,诈骗防不胜防
徐玉玉上当受骗是因为她警惕性不高,风险防范意识差吗?NO。就在徐玉玉被骗不久,清华大学一名教授又遭遇电信诈骗,损失1760万元。该类报道不胜枚举,其中受害人不乏汤唯、李若彤、王治郅等名人。甚至,笔者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才去房产中介看过房子,立马就有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刚出炉,就会接到某某面试培训机构的“祝贺”电话;小孩出生不久,就会有电话问你需要什么牌子的奶粉……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其中21%的网民认为非常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由于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从2015年下半年到2016年上半年的一年间,我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
骗子的诈骗手法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个共同点,即事先获取了被骗者的个人信息,从而取得被骗者的信任,继而骗取钱财。徐玉玉事件中,徐玉玉是在前一天才得到了教育部门关于发放助学金的通知,第二天骗子就以发放助学金要先激活个人学费缴费卡的名义,让徐玉玉先打款到指定账户进行激活,继而骗取了徐玉玉钱财。不难看出,徐玉玉被骗并非自身警惕性不够,也非骗子手段有多高明,关键在于个人信息被人非法获取并利用了。
二、整治信息泄露乏力,急需重拳出击
面对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电信诈骗,人们在愤慨之余,不免也心生恐惧。央视《新闻30分》在谈到预防电信诈骗时指出要做到六个一律: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一谈到中奖,一律挂掉;一谈到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一律挂掉;但凡短信让点击链接,一律挂掉;微信不认识人发来链接,一律不点;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也许上述做法一定程度上能预防电信诈骗,但其亦会给银行及公检法税等部门带来不便,而且上述方法治标不治本,有因噎废食之嫌。
由于社会观念、信息产业、科学技术以及立法规划等方面的原因,截至目前,我国还未专门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相关规定散见于《护照法》、《居民身份证法》、《刑法》等法律中。《护照法》、《居民身份证法》等只规定对工作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保密,却未规定泄密后果,而《刑法》虽规定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却对“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理解与适用未加以明确规定,导致实践中司法、执法者疑惑重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查的涉及上述罪名的判例非常少,这与公民个人信息被大范围、长时间侵犯的现状是不符的,现阶段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亟待解决。
三、顶层设计着手,对个人信息进行全面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的恶果已危及公民的衣食住行等各个领域,现阶段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刻不容缓。只有当《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的概念、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关系、法律的执行机构、行业自律机制以及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规定,司法、执法者在行使职权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倒卖、盗窃公民个人信息者才能受到相应制裁。
结语:西方法谚有云,法不强人所难。同样,对犯罪的预防不能苛求普通公民具有超高的辨别力和控制力,而是应该从规则制定的角度也就是立法的角度去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壤。期待《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早日出台,防止下一个“徐玉玉”式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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