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签约仪式上的讲话
徐宗新
尊敬的各位领导
亲爱的靖霖同事、嘉宾、同学们,大家好!
在9个月前的一天,我产生了创办省内首家刑辩专业律所的想法,但脑中只有构想和蓝图。在8个月前的一天,我碰到李永红书记,让他支持我的想法和将来的律所。李永红书记沉思了一下,意味深长地说:难道仅仅只能支持吗?原来,工大法学院发展也正进入新的阶段,而刑事法学科正是新任领导班子创新的重要增长点,如果共同创办一家刑辩专业律所,那将是促进学术和实践共进、学院和律所双赢的良好平台。李书记叫我报一个律所发展及与学院合作的方案给学院,最好能够向院领导作个集体汇报。
还记得是一天夜里,我与小胡连夜开车到于院长开会的安吉香溢度假村,向于院长、石院长、李院长和李书记作了当面汇报。我如数家珍的将自己的律所发展规划和建所方案一一抛出,将自认为有创意的地方进行了眉飞色舞的讲解。心里也犯嘀咕:在这些大教授的眼里,我的规划会不会太理想化、太小儿科了?不料,学院领导在耐心听完我近一个小时的自演自说后,拍案应声而起:小徐,你的报告很具体,合作方案可行,律所规划有远见,刑辩所大有前途!
呵!虽然是大教授、学院的领导,虽然年长我几岁,但他们的热情和激情丝毫不逊色于年青人!
青春之光、创新之光、希望之光,顿时洒满了会谈的房间,刑辩所的创建拉开了第一道帷幕。
就这样,我们有了美好的约定,开始了美好的合作。就诞生了省内首家刑辩所,就组建了省内第一支专攻刑事的律师队伍。
说起来,我们之间的缘份真不是一点点。有词为证:
黎明曙光起,瑞江艳霞飞。天地浩然正气,宗祠燃新烟。
愁绪常系法治运,兴衰匹夫有责。世代仁人洒热血,忠心可昭日月。金笛一曲传北京。
博览群书勤学, 如花似锦前程。世道昌明增荣耀,济民四方心永红。 正理一脉亘中华。
这是我写的,奇怪的是没有花多少功夫,半个小时起草,半个小时修改,一个小时就完成。不是因为我有才,而且因为太有缘了!你看,这些名字在一起,多么的协调,多么的流畅。更可贵的是,还充满了浩然正气,充满了对党对国家的拳拳赤子之心,充满了法律人崇尚法治济民救世的精神。这首词一完成,我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很喜欢看的《八仙过海》电视剧里神仙们最常说的一句话:
真乃天意也!
石教授刚才宣读了《合作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比较长、很具体,这与我们法律人务求严谨的思维有关。通篇想表达的,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重要原则:
一是资源共享原则。学院是教学基地,桃李满天下,学富载五车;律所是实践部门,辩护业务精,防范意识强,有着一成套的刑辩操作指引和律师培养方案。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互相借力,充分发掘,互通信息,共享教学资源、学术资源、案例资源、实践资源、业务资源、人脉资源、经济资源。
二是全面合作、统筹安排原则。我们的合作是全方位的。有学术的,重点是加强刑法学科的实务性研究。现在已经开始了,最近就准备要出一本关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解读的专著,作者是兼、专职律师。我们的操作摸式是:专职律师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拟出解决方案,再由兼职律师在理论上、文字上、格式上予以规范和提升;有办案的,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穿插办案、互相配合,不是“各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要淡化案源概念,强化合作办案理念,做到人人有案办、案案有提高。我们已经将兼职律师的课程表列出来了,要求专职律师在兼职律师没有课的时间内,充分安排兼职律师参与办案工作,也必须配合好兼职律师办好兼职律师引进的案源;还有文化上的。我们所里的集体活动、文化建设活动,都是将兼职律师作为必然的成员,员工享受的福利,如生日祝贺、看电影、聚会等都会由办公室通知兼职律师,我们的目标是做到:当每名兼职律师清晨起床的时,会问自己一个问题“今天要不要到所里去?”。
三是搭裆互助原则。将兼职律师与专职律师相对固定搭裆,一专一兼,共同配合办案,共同配合搞好各方面的合作。专职律师负责兼职律师的实践工作安排。兼职律师帮助专职律师提高理论研究水平。专职律师在律所代言兼职律师的要求与保障其权益。兼职律师在教学时可以安排专职律师负责案例教学。签订了这份协议后,我们所里的律师都直接高升为“博士后”了,因为与我们每位律师搭裆的都是博士,我们走在他们的后面,配合其工作,当然是“博士后”了。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必然使我们的合作更加紧密,产生难以估量的能量,创造的学院与律所合作的奇迹。
大家都看过电影《阿凡达》吧。美丽富饶的潘多拉星球令人向往,地球人化成的阿凡达机智勇敢。我想,律所与学院,互为潘多拉,兼职律师与专职律师之间,互为阿凡达。我相信,我们必能携手共进,到潘多拉星球上探寻神奇的宝藏,与自己的阿凡达共舞齐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