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琴高丽的新歌《犯错》好听,可不能随便听,这不,一天出差,CD连续播放这首歌,结果我连续犯错。 为了争取充分的办案时间,起了个大早,趋车100公里赶到A市检察院递交手续进行阅卷。检察官是个80后的帅小伙,看我们到他们单位比他们还早,颇为我们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拿出案卷,让我们看。 “检察官,我们想复印这些材料,是怎么复印的?” “我们这里不允许复印太多” “那你们允许复印多少呢?” “不超过5页” “只有5页!为什么呢?” “我们检察院收你们的复印费缺乏依据,而且如果收了这笔钱,我们的财务上也无法处理,因为我们无法收费,所以我们不允许复印太多” 检察官的话全在理上,我们的微笑瞬间凝固在了脸上。 检察官显然是看穿了我们的内心活动,提醒我们说: “我们这里虽然不能复印,但可以拍照,你们可以用数码相机拍下来” 我听到检察官的话是又喜又恼,喜的是我们还是可以复制案卷的,恼的是我在和检察官电话联系时怎么就没有想到问一声是否可以复印,是否可以拍照呢。自己想当然以为可以复印案卷材料,而现在却被告知仅可以拍照,我的数码相机还躺在办公室的抽屉里睡大觉呢。真是懊悔呐。 既然不能复印,我们就和检察官约定次日再来拍照,经过查阅案件主要证据材料,我们便来到看守所会见张某某。会见完毕,我从看守所民警手中接过《会见专用证明》后,讨论了案件,理了理下一步思路,吃了午饭,看看时间还有,就顺路到B市看守所会见一下另一犯罪嫌疑人。 又是100公里。上班又比看守所早十分钟。好不容易等到开门,我们向值班民警递交了会见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民警微笑着说“请让我看一下你们的证件”,我立即从包里摸出一本证件,一看是驾驶证,又到包里一阵乱摸,竟然没找到我们的律师证,我的同事一直用等待的目光看着我,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即涌了上来,“完了,我们的证件忘在A市看守所了”,我居然都没有记得拿回自己的律师证?!这太离谱了,这时,就连我这位全所公认的脾气最好的同事也忍不住了,“小胡啊,你的记性什么时候能比你的忘性好啊!”。 尴尬、自责、懊恼,这些情绪一下子冲进我的脑袋里,我内心把我自己就像“革命群众批斗黄世仁似的”把自己批斗了好几次,真恨不得找个犄角旮旯钻进去,这次丢人丢大了。犯了这么大的错误,除了虚心接受批评,还是得想办法弥补啊,不得以我们又赶到A市看守所拿回证件再又赶到B市,这一来一去耽误了近三个小时,要不是看守所的民警特殊照顾,差一点就没有会见到我们的当事人。 痛定思痛,反思有二: 一、如果我在和A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联系时问一句复制案卷的具体方式,我们就不必第二天再专门跑去拍照; 二、如果我在会见完毕后向A市看守所民警讨要一下我们的律师证,我们就不必A市、B市来回跑。 短短的一天之内我就犯下了两个错误,而犯下这两个错误的直接原因不过是我少了上面这两句话,少了两句话竟然要付出如此多的劳动,代价也算是大的了。 曾几何时,我记性刚刚地。今儿咋落到这个地步了呢?难道真是《犯错》这首歌闹的?非也,有客观原因。 对于第一错,我到A市检察院阅卷之前没有经过调查研究就妄下结论,自以为可以复印案卷材料,结果没有带相机。主要错因在我,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全省各检察院做法不一所致,就我个人的办案经验看,对于复印和拍照问题,大致有五种做法: 一、可以复印且没有数量限制。如杭州下城区院、西湖区院和萧山区院; 二、可以复印有数量限制。如杭州市院,临安市院; 三、可以复印并可以拍照。如杭州市萧山区院; 四、不可以复印但可以拍照。如A市院; 五、不可以复印不可以拍照。如慈溪市院。 从我的经验看,全省的检察院,大部分是允许复印的,因此我就想当然认为A市检察院也可以复印,导致我犯了第一个错误。 对于第二错,全省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也存在多种不同做法,大致可分为五种: 一、查验律师证后即还。如金华市看守所; 二、查验律师证后即还但须扣押身份证。如杭州市看守所; 三、须办案单位出具证明并扣押律师证。如A市看守所; 四、须当地司法局出具证明并扣押律师证。如温岭市看守所; 五、查验并扣押律师证会见完毕后归还。如大多数看守所。 有些看守所验完律师证后就还,有些看守所会见完后才还;有些看守所是主动归还,有些看守所需要主动提醒才还;有些看守所需要扣留身份证,有些看守所不需要扣留身份证。各地做法不一,令我难免百密一疏。 正当我沉心在电脑上敲打此篇小文,我所的朱律师恰巧来到我办公室,看到我对全省各地不同做法做此小结,言道:“小胡啊,你这两个错误犯得可真值!把全省的情况都总结出来了,以后对我们办案也很有指导作用哩,可谓是小错大收获啊”。
倘若确如朱律师所言我这两个小错能为各位律师同仁办理刑案起到些许参考作用,我“公开认错”的目的就真正达到了。呵呵 (胡瑞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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